人大代表参与执行 赤壁法院圆满执结一件执行难案

2016-06-20 15:38

为破解执行难题,赤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的执行工作,顺利执结一起执行难案——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肖某、武汉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5月8日,我院执行干警与人大代表罗太平及当事方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肖某一次性补偿徐某现金7万元整,另肇事车辆同意抵付交受害人自行处理,徐某息诉罢访。

该案纠纷发生在2013年1月26日8时许,被申请执行人肖某驾驶南骏牌轻型低速货车(此车辆为武汉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车辆)在官塘镇卫生院路段,将横过公路的申请执行人徐某挂倒后右后轮压其右脚,造成徐某6级伤残且需安装假肢。案件经赤壁法院一审判决,判定肖某、武汉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徐某158394.09元。武汉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咸宁中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徐某于2015年2月3日在赤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执行局接收该案后,立即组织执行力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据查实,被执行人肖某个人无存款、无房产,且外出躲债,下落不明;另一被执行方武汉某汽车有限公司也无资产、无场所,且租赁的办公场所人去楼空。面对执行难题,我院迅速组织合议庭制定执行方案,一方面与公安联系,请求协助查控肖某,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另一方面我院执行干警多次积极与市残联联系,于11月市残联同意负责给徐某免费安装假肢。由于申请人徐某生活困苦,急需用钱生活和治疗,而被执行人肖某无偿还能力,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对此,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多次指示该案执行工作,通过二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市中级法院、市委政法委共向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解决了徐某燃眉之急。

为落实余款到位,彻底解决矛盾,我院主动与当事双方村“两委”取得联系,邀请双丘村党总支书记、人大代表罗太平参与、监督执行工作。我院干警与人大代表罗太平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及亲戚的调解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肖某自觉履行义务,一次性补偿徐某现金7万元整,另肇事车辆同意抵付交受害人自行处理,徐某息诉罢访。

调解座谈会后,官塘驿镇双丘村村委书记、人大代表罗太平说,我参与做双方当事人及亲戚的调解工作近两年了,确实非常艰难,此次在法院多方协调下成功调解,我感觉法院执行工作真是太难了,为了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当事双方的情况都要顾及周全,我要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也要呼吁社会各界联动破解法院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