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第5期
赤壁市人民法院编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赤壁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会
8月30日下午,赤壁法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扫黑办主任陈一新重要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审委会全体成员及扫黑除恶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肖创彬首先通报了中央第一督察组在河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传达学习了陈一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注重六个督导、发挥六大效应:一是注重政治督导,更好发挥强化担当的效应,二是注重责任督导,更好发挥传导压力的效应;三是注重问题督导,更好发挥边督边改的效应;四是注重法治督导,更好发挥依法严惩的效应;五是注重实效督导,更好发挥取信于民的效应;六是注重清正督导,更好发挥正风肃纪的效应。
随后,扫黑除恶工作小组成员周德银领学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文件的内容摘要,阐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党组成员孔朝晖领学了省扫黑办印发的鄂扫黑办【2018】9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党组成员何家明领学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鄂公通【2018】69号文件《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依法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范畴,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依法惩治恶势力犯罪集团。
党组书记、院长肖创彬指出,审委会作为案件研讨的重要平台,其成员一定要同专班一样,加强对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保障,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报:咸宁市中院、赤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送:本院领导 发:本院机关各单位、各人民法庭 |
本期责任编辑:李佳璇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