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院风采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互动
>
院长信箱
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文书评论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申请执行、调查
问题类型:
民事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4年05月24日对被申请人谢涛进行执行立案,案号为2024鄂1281民初923号,期间并于本案执行法官进行多次沟通,主动提供相应财产线索和被申请人所在居住地址;但贵院主办法官并没有采取行动,只是对被申请人进行了限高。当前,被申请人是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强烈要求贵院落实我的诉求,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拘留措施,依法要求被申请人归还不当得利款项。强化执行措施!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
收起
发信人:
熊镇
发信时间:
2024/8/19 15:03:49
【信件回复】
信访人熊镇,你好,来信已经收悉。关于你申请执行的谢涛不当得利纠纷案,案号为(2024)鄂1281执1144号,2024年5月24日我院执行立案后,冻结了被申请人谢涛微信、支付宝账户,因该款未达到执行数额,你向我院提供了谢涛户籍所在地,经我院承办人实地核实谢涛在河南省务工,后经承办人多次与谢涛电话联系后才陆续把款汇入冻结账户,在2024年8月20日本院已扣划到法院账户,2024年8月22日,我院已将上述款项转付至你个人账户,该案已执行完毕。
展开
收起
回复人:
赤壁市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4/8/26 10: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