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线上开庭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纠纷,也节约了我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官塘法庭把司法为民真正做到了实处……”7月11日,赤壁法院官塘法庭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新型网络直播合伙纠纷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原告杜某某户籍山东,被告梁某户籍内蒙古,二人在浙江打工期间相识。2022年1月15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合伙经营团购直播供应链项目。合伙3个月后双方产生矛盾,原告要求退还所有投资款,被告不同意,原告遂一纸诉状递至被告户籍地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被告收到诉状后以其于2021年7月远嫁赤壁后一直在赤壁生活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案便途经千山万水从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长途旅行”至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赤壁法院官塘法庭收到该案后,鉴于原告在浙江,来往不便,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决定网络开庭。庭审中原告固执认为根据协议约定,被告保证杜某某投资款不亏损,该投资款应为借款,现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应返还全部投资款,并承担合伙团购期间的全部损失。
庭后被告委屈地诉说:“法官,我认为我与杜某某之间是合伙纠纷,杜某某实际参与了经营,我愿意退还部分钱给她,合伙期间会员费、水电费及场地租金等费用她也应该承担一部分,我不是不讲理的人。”网络直播系新类型案件,证据本就非常繁杂,而合伙纠纷的账目也难以理清。法官明确告知原、被告案涉协议虽有被告保证原告投资款不亏损的约定,但二人实质上系合伙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全部投资款的诉求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原告代理人在预知法院对案件初步定性的前提下同意调解处理。官塘法庭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网上对合伙期间的账目进行核算,并告知双方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如请第三方审计必然产生更大的诉讼费用。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解,让步幅度逐步加大,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新型的网络直播案证据多且杂,且原告在异地,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原告及其代理律师会有诸多不便,诉讼成本增加的同时调解难度也会增加。”官塘法庭雷春法官谈到,官塘法庭在努力化解矛盾的同时,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真正为当事人着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