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刊第7期
——赤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李文等12人被诉

2019-05-10 09:23
来源: 赤壁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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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工作简报

第7期

赤壁市人民法院编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赤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李文等12人被诉

9月27日,赤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文等12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咸宁市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扫黑除恶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6月12日至2017年9月29日,被告人李文以放高利贷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纠集被告人魏绍洋、王庆丰、武健、向忠翔、吴尊、卢金、龙乔、范斌、张强、徐少文、谢模辉等人,形成以被告人李文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魏绍洋、王庆丰、武健、向忠翔、吴尊、卢金、龙乔、范斌、张强等人为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赤壁市城区实施多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文纠集被告人魏绍洋、王庆丰、武健、向忠翔、吴尊、卢金、龙乔、范斌、张强等人形成犯罪集团,李文是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李文、魏绍洋、王庆丰、向忠翔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武健、卢金、龙乔、范斌、张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少文、谢模辉、吴尊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文等12人涉嫌多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12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历时6小时,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赤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

报:咸宁市中院、赤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送:本院领导

发:本院机关各单位、各人民法庭

本期责任编辑:范丹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