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上午,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赤壁市图书馆馆长周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认罪认罚。赤壁市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4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利用担任赤壁市图书馆馆长职务便利,安排副馆长王某某(另案处理)以其个人名义保管读者办证押金,从中挪用人民币55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某退缴所有违法所得。公诉机关提请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周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既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也是一次生动的纪法教育。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以案为鉴、自警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挪用的每一笔押金都是给自己盖的囚笼,在工作中一定要严守规章制度,绝不抱有侥幸心理。”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感慨道。
下一步,赤壁法院将紧紧依托审判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庭审观摩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用看得到、听得见、感受得到的反面典型案例告诫公职人员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