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人民法庭 | 赤马港法庭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请查收!

2022-06-02 16:05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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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壁法院赤马港人民法庭向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王某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我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田某与王某办了结婚酒席,但未领取结婚证,于2021年10月生子王某某。自2013年田某将儿子带回娘家居住后,王某极少探望,也未支付抚养费,仅过年时给了少量压岁钱。2015年年仅2岁的王某某确认患病后王某也只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田某与王某因抚养费纠纷诉至赤壁法院赤马港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该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怠于履行。王某作为王某某的监护人,未给付小孩抚养费,且长期未与小孩见面并疏于联系,未尽到足够的关心和爱护责任,客观上对小孩的全面健康成长形成阻碍,属于法律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应予以纠正,遂发出赤壁法院第一份《家庭教育令》。裁定王某须对王某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关心了解其成长的详细状况,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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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赤壁市人民法院为更好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对人民法庭进行优化布局,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赤马港人民法庭作为该院唯一的城区法庭,正在完成专业化转型,主要审理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物业等纠纷案件。该法庭在探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未成年民事审判融入家事法庭,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有力推动“依法带娃”。同时,充分整合优质司法资源,督促、帮助离异家庭父母履行探视义务,设立未成年人探视档案,强化构建矛盾纠纷疏通、心理疏导、回访等机制,进一步发挥了司法审判机关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