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法院最近受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伤者张某不仅将肇事司机黄某作为被告起诉,还将黄某驾驶车辆的车主何某也作为被告一并告上了法庭。那么车主何某到底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情回顾 何某名下有一辆小轿车,因有意换购新车,交强险到期后便没有继续投保,亦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 某日,何某的亲属黄某因急事需要用车,何某在明知黄某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由黄某驾驶。 黄某驾车行驶途中,与骑行摩托车的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住院。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构成三处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12000左右。 不久后,张某将黄某、何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赤壁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依照法定赔偿标准依法核定了伤者张某的损失范围,但考虑到本案被告方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而其又不具备一次性赔付的能力,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中,何某觉得“车不是我开的,凭什么要我赔”,黄某也觉得“我只是次责,凭什么要我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全部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面对当事人的疑问,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 “何某,你明知亲戚没有驾照还把车借给他,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过错,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更重要的是,作为车主,你是交强险的法定投保义务人,车辆脱保后发生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你要与黄某共同承担。” “黄某,交强险的作用是第一层兜底赔付——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就在限额内全额赔偿,不分责任主次。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才按主次责任比例来分摊。你虽然只负次责,但因为车辆没有交强险,限额内的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和1.8万元医疗赔偿,就要由你和车主自行承担。” 一番释法下来,何某和黄某终于明白了自己将要面临的法律责任,态度也从“不服”转为“服气”。 调解结果 考虑到两名被告均不具备一次性赔付全部金额的能力,承办法官在依法核定损失的基础上,从双方邻里关系入手组织调解。张某也表示理解,愿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 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何某当场支付了部分赔偿款项,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 何某感慨:“以后一定及时续保交强险,再也不敢大意了。”黄某也表示:“这辈子都不会再无证驾驶了。” 法官提醒 交强险必须保,脱保一天风险大。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险种,不是“可买可不买”。部分车主觉得用车少、技术好,抱着侥幸心理选择脱保,看似省了小钱,一旦出事,赔偿款全部自掏腰包,省下的保费远不够赔,得不偿失。 车辆出借要谨慎,明知无证必担责。亲友借车虽是人情,但人情不能逾越法律。车主出借前必须核实对方是否有有效驾驶证。明知对方无证仍出借,发生事故后,车主因自身过错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谨慎借车,既是守法,也是护财。 交强险管兜底,商业险作补充,两者不可替代。交强险负责第一层赔付,有责即赔、不分比例;商业三者险负责第二层补充,针对交强险不足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双险互补,保障才完整。 无证驾驶代价大,保险公司也要追偿。即便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无证驾驶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后,仍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最终的法律后果,还是要违法驾驶人自己承担。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务必依法按时投保交强险,司机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杜绝侥幸心理。车辆出借严守法律底线,合规用车、规范投保,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