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一天,天色渐晚,神山镇中心学校已放学,操场上依然有很多孩子。12岁的小柳回家写完作业,也回到学校操场,与同学一起玩。在这里,学校是孩子们为数不多的娱乐场所。
小柳玩累了,坐在学校田径场足球门架旁的草地休息。同学小严和小董扒足球门架框玩耍,不慎将足球门架拉倒,门架不偏不倚砸向小柳。伴随着同学们惊恐的“快跑”声,一阵强烈的痛觉传来,小柳的右脚被砸伤了。
小柳的母亲柳某,急匆匆赶来,把孩子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小柳右踝关节骨折,遂住院治疗。
小柳在赤壁市人民医院住院十天,花费近8千元,加上前期在神山卫生院拍片费、中期在某中医诊所的中药费、后续取钢钉费、康复费、交通费等,除去学平险报销部分,一共花费一万余元。
“真是飞来横祸,看着孩子受罪,我怎么不心痛?从孩子住院到出院,那两个同学都没来探望过一次。”柳某语带哽咽,既心疼孩子,又心生不忿。她来到神山法庭起诉,要求小严和小董两位同学的家长赔偿损失。
神山法庭负责人程定飞了解情况后,对柳某进行了安抚,并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耐心地解答。
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而且他们正处于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加之孩子生性活泼,该案的发生也系过失所致,如果就案办案、简单审判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程定飞立即与神山镇司法所负责人徐欢进行沟通,共同联系神山镇中心学校的负责人及两位同学的家长。
“学校方面非常重视这件事,我们积极配合赔偿事宜,对其他孩子进行了安全防范教育。针对足球门框不牢固的问题,我们正在进行处理。”学校负责人说。
“我们都不愿意出现这样的事情,那个足球门框重量很轻,而且没有固定,之前就砸下来过,我家孩子因为这个事儿也把鼻子搞伤了。”小严的家长觉得很委屈。
“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一点也不会推卸。但毕竟是孩子之间的事情,不能像成年人一样去要求他们,对不对?”小董的家长觉得无辜。
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场面,法庭和司法所的一致认为应该组织大家进行调解,当面说清楚,实实在在的把纠纷化解掉,切切实实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约定时间,各方到达神山法庭调解室。法庭负责人程定飞主持调解。
“足球门架未固定,这件事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孩子受到伤害,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学校的设施一定不能马虎。”程定飞耐心释法说理。
“学校愿意赔偿这位同学。”学校负责人马上表态。
“这几个小朋友经常在学校玩,知道足球门框不牢固,却坐在足球门框附近休息、爬上足球门框玩耍,自身肯定也要负一定责任。”
“是的,我家孩子那份责任我愿意承担。”柳某主动说。
“几个孩子彼此是同学,平时也常常在一块儿玩,关系不错,现在把矛盾总放在那里,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不好。”程定飞从情理、法理以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对案情进行剖析。
小严和小董的家长态度有了松动。
神山镇司法所负责人徐欢趁热打铁:“大家都为人父母,将心比心,都试着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
“除了医疗费、康复费等必要支出费用以外,我不要什么其他的赔偿。”柳某顺势让步。
小严的家长点了点头:“这样可以。”
“我也没意见。”小董的家长说,“我现在就把孩子的损失转账给你。”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神山镇中心学校、两位同学的家长当场履行赔偿款7800元。
“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这比打官司更让人省心、舒心!”成功拿到赔偿的柳某很是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