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法警大队安全保障职能,赤壁法院法警大队组织法警在法院内部开展巡逻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法院内部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稳定的审判秩序。
据悉,巡逻工作由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夏征超同志负责,副大队长李永杰同志带队,每次至少五名司法警察轮班参与,巡逻范围包括大门、办公大楼、诉讼服务大厅、各审判庭及院内各处。巡逻队的主要职责就是巡视院内安全情况,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保障当事人及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审判秩序。
“作为司法警察,我们不但要有文明亲切的态度,而且要具备认真、警惕、细致的职业素养,做好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和机关安保工作,为审判执行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大队长夏征超如是说:“院内巡逻制度化、常态化是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安全更是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