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法院环资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2021-06-22 21:44
来源: 赤壁市人民法院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中国需要司法保护。在赤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挂牌运行后,6月22日,赤壁法院环资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法庭为三名被告人分别指定了辩护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9月8日,赤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决定从2020年9月8日起对黄盖湖赤壁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在明知全面禁捕的情况下,2021年1月13日,被告人骆某某、宋某生、宋某新使用小于国家规定最小网目尺寸的刺网(禁用工具),在赤壁市黄盖湖黄盖咀水域捕捞水产品共计44.69公斤,被民警当场抓获。经赤壁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被告骆某某、宋某生、宋某新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害评估价值为5327.4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骆某某、宋某生、宋某新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骆某某、宋某生、宋某新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致使黄盖湖黄盖咀水域渔业资源受到严重损失,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害渔业资源的连带赔偿责任。遂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骆某某、宋某生、宋某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被告人骆某某、宋某生、宋某新对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悔罪态度良好,并当庭表示愿意自行购买3倍的鱼苗在黄盖湖水域投放,希望法庭从宽处理,案件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赤壁法院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优势作用,坚定不移贯彻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将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始终,坚持严惩犯罪与教育相结合、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保护环境资源,为绿水青山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