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2021-05-28 20:38
来源: 赤壁市人民法院

5月28日,赤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唐某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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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27日,被告人唐某某先后邀约被告人廖某、吴某某、林某某,事先将其雷克萨斯轿车和宝马轿车右后视镜掰坏,然后驾驶车辆先后窜至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江西省、福建省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利用被害人超车之机,用弹弓包裹橄榄弹射对方车辆,然后要求对方停车,被告人一伙趁对方下车时用砂纸刮花对方车辆,造成对方车辆刮擦自己的车子致使后视镜损坏的假象,被告人一伙以车辆损坏为由恐吓对方,逼迫交出“维修费”,勒索他人钱财。被告人一伙采取上述手段先后作案158起,勒索钱财人民币368110元。被告人林某(女)明知被告人唐某某在实施犯罪活动,仍帮助其利用自己的微信转移赃款130次,合计人民币307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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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廖某、吴某某、林某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某(女)明知唐某某要其转移的资金系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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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与证据关,准确把控庭审节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一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本案中,5名被告人均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且生活在发达的沿海城市,本可以自己勤劳致富,但是五名被告人不思进取,好吃懒做,通过侵犯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财物,满足自己纸醉金迷的生活,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严重背离,触犯了法律,使其失去自由。同时唐某某等人之所以能成功勒索钱财,正是利用了司机在高速上发生事故后嫌麻烦,急于私了、不敢报警的心理,选择息事宁人,出钱了事。因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及时识破这种敲诈行为一旦在行车途中遇到有碰瓷嫌疑的交通事故,切勿轻易选择私了,无论是否本人原因都应及时报警,并积极搜集人证、物证,不让“碰瓷党”敲诈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