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审判长,科技法庭音频视频与手机微信已连接,信号良好,可以开庭。”7月12日,赤壁法院赵李桥人民法庭首次采用微信视频庭审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庭审中,王某某并没有坐在原告席,而是出现在科技法庭现场的电视画面中。法庭通过手机微信视频实时接收到距赤壁2千多公里的原告王某某的声音以及图像画面,再传输到科技法庭的电视画面中,原告亦可以通过手机微信视频看到庭审的实时画面,无需到庭就能参与庭审。原被告之间曾是事实婚姻,且育有一子一女,后因生活矛盾不断而分居,于1999年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被告已于2003年登记再婚。原告要求法院认定这段事实婚姻已解除,遂起诉至法院。赵李桥法庭法官韩婧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王某某才刚到内蒙古务工,来回往返耗时耗财,争取到原被告双方的同意,遂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透过视频庭审,法官调查清楚双方当事人的问题症结,依法作出了合理判决。
据悉,微信视频庭审借助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等技术,创新了开庭方式,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让数据信号多跑腿,让信息化手段实实在在服务于审判工作。下一步,赤壁法院将更多地创新工作模式,开拓工作思路,运用高科技办案手段提高审判工作效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