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放流3万元鱼苗 护陆水河鱼跃水绿

2023-08-15 11:48
来源: 环资庭


为进一步做好长江一级支流陆水河的生态修复工作,在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赤壁法院携手市禁捕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检察院等6个部门,在赤壁陆水河渔政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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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参与人员分批次向陆水河投放了花鲢、白鲢、草鱼等鱼苗,价值3万余元,补充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水质和水域生态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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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赤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在市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挂牌以来,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至今共审结涉环境保护各类诉讼案件59件,涉环境保护非诉执行案件 109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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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打击,严惩破坏生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破坏水源湿地生态犯罪从重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乱伐林木等犯罪行为,着力形成强力震慑,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促使其不敢为、不能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扛起司法护航大美生态赤壁的责任担当。2022年7月,环资庭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某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这是涉水源地非法狩猎的第二起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湖北日报》等媒体报道。2021年至今受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44 件,审结 43 件。


生态修复,守护“一江两山”绿意浓。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又注重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与补偿。2022年5月,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神山镇“一江两山”绿化带内剥离清表施工32.4亩,造成林地大量毁坏,严重损害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至法院后,为确保生态功能得到及时有效修复,赤壁法院环资庭依法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并与王某某确认执行进度时间表,要求其按照林业专家的意见,于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补种林木,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谁破坏、谁修复。”环资庭将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作为对其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打造从惩治生态环境犯罪拓展到修复青山绿水、从事后打击到事前预防、从局部保护到全面覆盖的“三位一体”审判模式,确保生态环境及时和有效修复。


“1+1+N”机制,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着力推进涉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建设,以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为切入点,初步形成“环资合议庭+司法保护基地”的立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延伸审判职能,在长期环资审判工作实践中探索出“1+1+N”模式,形成社会合力,推动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化解。第一个“1”是指司法机关,坚持刚性执法与人文关怀并重;第二个“1”是指发案单位,法院帮助其找准症结;“N”则是案件涉及环保等其他部门,联动协调沟通。协调关停陆水湖周边餐饮和违法养殖场、拆围拦网养殖、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等,致力水源地生态保护,努力当好生态保护的司法卫士。

司法审判赋能生态文明建设。赤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生态司法审判职能,做好严惩犯罪与生态保护的两大主责,助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护,为长江生态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