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壁法院神山人民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卖房者当庭退还全部购房款,买房者交还房屋钥匙。
2025年8月,卖房者老张与买房者老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老张将其位于神山镇老街一栋二层的自建房出售给老李,房屋总价款10万元,老李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老张交付了房屋钥匙。
老张之妻王某外出务工不久,回家后发现丈夫老张隐瞒自己私自出售房屋,对此坚决反对,强行换门锁强占回去。为此,老李一家人与老张夫妻二人大闹一场,报警后经派出所民警处理未能协商一致,矛盾愈发严重。
无奈之下,老张、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房屋。老李一气之下,起诉要求交付案涉房屋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意外地引发两场官司。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案涉房屋系不具备合法交易条件的小产权房,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事实清楚,具备庭前调解可能,于是承办法官主动出击,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释法。在承办法官劝导下,双方逐渐理解法律规定,接受合同无效的事实,内心的心结却没有打开。
老李委屈地说道:“本来想买个房子住,没想到闹出官司,请外地律师还花了数千元。”老张气愤地回应:“谁会想到你请外地律师,这个费用我坚决不同意出。”
老李接着说:“返还房屋可以,不过已付购房款这么久未退要算利息,合同约定房屋出售后不得反悔,否则支付违约金5万元。”“不可能,合同无效怎么还让我出违约金,买房前你也不问问房屋性质,是你的过错。”老张振振有词。“你作为卖方,将不能对外出售的房屋卖给我,你也有过错......”缓和的气氛再次紧张起来。
承办法官果断制止争吵,耐心解释:“合同无效,但有过错的应赔偿对方损失。老张,你卖房前没跟妻子商量,也没告知老李房屋性质,案涉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导致合同无效,对此你有过错。”老张沉默不语。
“老李,买房这么大的事,事先没问清楚房屋性质及其他共有人意见,对此也有过错。”老李无奈地表示:“都是吃了不懂法的亏,不知道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劝导:“既然双方都有过错,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系房屋性质导致,还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合理,都是附近熟人,希望各让一步。”双方均肯定地点头。“对于这件事发生,我承认有过错,愿意返还全部购房款,承担银行利息及部分律师费。”老张诚恳地表示。“对方这么说了,我也愿意让步,违约金我也不计较了。”老李也松了口。
在承办法官情理与法理交融的劝导下,最终双方互谅互让,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老张当庭返还全部购房款并赔偿老李部分损失,老李交还房屋钥匙,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在庭前温情调解中圆满化解。
“通过庭前调解可有效避免当事人对簿公堂的对立情绪,有助于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程定飞表示,赤壁法院神山法庭将持续优化办案模式,灵活运用庭前调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以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的温度直达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