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庭
审理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再审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的行政和再审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理发回重审的行政案件;处理其他行政、审判监督等审判工作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