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家事 情解纷争|赤壁法院温情调解化解彩礼纠纷

2026-07-24 17:26
来源: 赤壁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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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一定要跟她离婚!”前不久,赤壁法院官塘人民法庭内,原告张某(化名)怒气冲冲地表示。这是张某第二次起诉离婚,距离他上一次来到法庭,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这次被告王某(化名)没有出面,只是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并提交了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但考虑到离婚纠纷涉及人身关系,承办法官李佳璇还是拨通了王某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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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起电话,王某不再像第一次被起诉离婚那样激动,说什么都不肯跟张某离婚,反而表现得很平静:“我同意跟他离婚。”紧接着,她话锋一转,“但我们已经结婚这么久了,他现在要我还彩礼和首饰,没这个道理。钱我一分都不会给,金银首饰他也别想要!”说完,她挂断了电话。听了这话,法庭内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原来,张某除了起诉要跟王某离婚以外,还要求王某返还彩礼20万元以及婚前他为王某购买的金银首饰。

“虽然我们结婚到现在已经有两年了,但她跟我在一起生活不过半年……”见法官放下了电话,张某立刻说。

对方诉讼代理人也不甘示弱:“即使只在一起生活了半年,双方也确实办理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指结婚。现在两个人已经结婚了,那条件就已经成就了。原告要求离婚我们没意见,但要求返还彩礼我们不同意。”

“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要是彩礼钱是我自己的积蓄,我一分钱都不会让她还。但彩礼钱我是找亲戚朋友凑的,为了跟她结婚,我家里欠了一堆债。后来她爸妈把彩礼钱全部收走就算了,在我妈生病需要治疗的时候也没拿钱出来。这段时间为了给我妈治病,我已经负债累累了。”张某越说越委屈。

“她既不关心我妈,又不跟我好好过日子。我就想跟她离婚,让她把钱还给我的亲戚朋友。来之前我查了一些法条,我这种情况应该是可以返还一部分彩礼的。我也没让她全部还给我,我给了她30多万元,只要她还我20万元。”

“我方同意离婚,但是….”

见分歧只在于彩礼返还问题,案件本身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而且张某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形,李佳璇决定为双方做背对背调解工作。

对张某,李佳璇先是晓之以理:“你是讲道理的人,来法庭之前也做了一些功课。那你应该知道,你俩领了结婚证,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彩礼肯定是不能全部要回去的,对不对?”张某点点头。

李法官继续动之以情:“两夫妻在一起生活,怎么会没有摩擦呢?你说你老婆不跟你一起过日子,是不是也有两个人之间矛盾没有解决好的原因?这个原因她有责任,你是不是也有责任?现在是你坚决要求跟她离婚,她之前是不肯同意的,只是过去一年多了,你们还是没有和好,她才答应了离婚。但对她来说,肯定也是伤心的。两个人毕竟夫妻一场,还是要体谅一点呀。”

张某默默无言,过了一会儿才说:“您说的对,我愿意适当让点步。”

见张某松了口,李法官趁热打铁给被告诉讼代理人做工作:“张某为了结婚办彩礼,找亲戚朋友借遍了钱,又遇上母亲重病,需要借钱医治,生活确实非常困难。你是从事法律这一行的,应该知道,王某刚刚说一分钱都不给,是不太合适的。”

“我只是代理人⋯…”

“那我来给王某打电话!”

“喂,王某……”

最终,在承办法官李佳璇的耐心调解下,张某与王某成功和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当场向张某返还彩礼 11 万元及金银首饰若干。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就此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法官寄语


由于地方习俗不同,彩礼给付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但彩礼的本质是为了缔结婚姻,营造喜庆和谐的社会氛围。一旦双方感情破裂,彩礼返还应当全面考虑实际案情,结合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给付彩礼一方是否因支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以及接受彩礼一方的实际履行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判。

因此,在缔结婚姻关系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防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情况,另一方面也要量力而行,尽量不要支付远超家庭正常收入水平的高额彩礼,以免影响家庭正常生活,身体力行地践行文明嫁娶的社会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