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7-11 11:43
来源: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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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8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1日中共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赤纪发[2022]5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张道才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设立5个整改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形成138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深入开展调研,对巡察整改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认真梳理、深挖原因,明确思路,形成整改方案后报巡察组征求意见建议。

(三)抓好建章立制,防止反弹回潮。在做好具体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总结归纳,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9项。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形成健康发展的根基,推动全面发展进步。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落到实处,每月组织开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将学习方案和资料发至党组成员开展自学,至少指定2位党组成员撰写交流研讨材料;会上开展集中学习,党组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党组书记、院长对其他党组成员的发言进行点评。二是工作成效提升。通过理论学习,党组成员了解各项最新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更新观念,指导实际工作。

2.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次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三会一课”前制定会议方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二是结合学习内容进行研讨,结合本院的实际细化贯彻措施,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在常学常用上做文章,努力把政治理论学习转化为指导审判业务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发展应变能力。

3.法院系统“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种学习活动,通过院庭长讲党课、青年读书会、“三会一课”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增强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强化业务能力。二是在各庭室设立党员示范岗,推进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党员先进性与服务群众职责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记初心使命。三是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党员干部下基层等活动,院领导带头深入农村、社区、企业,通过现场看、当面听、直接问等方式开展调研,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4.“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质化、规范化不够。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四类案件”的识别和标记工作力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已监管752件案件,识别和标记 800次,监管比例已超过10%的目标要求。二是组织院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有关文件,要求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庭室作出指导落实;组织业务部门共同学习,各部门干警通过部门会议、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学习;全院干警集中学,参与全院调度会议,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学下集中学习和理解文件。三是制定和实施《赤壁市人民法院关于强化“四类案件”实施细则》,明确院、庭长监管的流程及方式,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院领导监管次数达461件,庭长监管次数达 288 件。

5.院庭长发挥示范指导作用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赤壁市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案件监管实施细则》及《院庭长案件阅核暂行办法》,院庭长按照规定通过查阅卷宗、列席合议、审阅裁判文书等方式提出阅核意见,通过建议合议庭复议、提交法官会议研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等方式履行阅核职责,对案件处理发表明确意见。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函,各庭室认真学习以上两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院庭长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案件、“四类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涉企案件均实行一案一表,案件承办人在评估中签名,并经庭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经济影响评估到位,预案措施布置到位,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到位。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作出说明,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已清零。三是关注度高的涉企案件已列入重点案件进行监管。

7.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较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至2023年7月份被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开展评析,深入分析发回重审和改判的原因,对存在瑕疵被改判的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法官、法官助理学习评查结果,掌握案件裁判尺度。三是将重审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审理,以发挥院庭长示范带头作用。

8.瑕疵案件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进行评查,确实存在瑕疵问题的相关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院庭长加强监管和阅核,并开展案件、文书质量评析活动,案件质效和文书质量已大有提高。

9.存在类案不同判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赤壁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提起鉴定,但均未提交相应的鉴定资料,该案即驳回了诉讼请求,且二审维持原判。赤壁置业有限公司与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就相关的调差部分启动了鉴定,符合法律规定要求,该案在二审阶段以调解结案。两个案件中存在不同的法律事实。二是要求承办人运用“法信网”“法答网”充分检索同类案件审理情况,在法官会议及审委会上进行说明。三是加强法官沟通交流,针对可能涉及到类案情况统一裁判尺度,确保类案同判。

10.胜诉退费不及时、告知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集业务庭室、财务室相关人员开展座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优化退费环节、退费材料等内容,最大限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推行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环节收款账号确认书一书通用、取消纸质收据填写等方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让当事人少跑腿,让退费更便捷。二是制发《赤壁市人民法院诉讼费、涉案款管理制度》,开展诉讼费退费清查。

11.类案检索工作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承办人作书面说明,并组织开展学习。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函,加强对类案检索研究学习,尤其是新型案件的类案适用问题,要充分运用好法答网三是要求进入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承办人必须提交类案检索结果。

12.扣延审限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扣延审限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相关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函,严把延长审限、扣除审限节点管理。要求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对超审限原因作出说明并限期结案。三是审管办每季度发布审判执行工作分析报告,对承办人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提醒督促。

13.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5日召开法检联席交流会,围绕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法检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协商,制定《赤壁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的有关规定实施细则》。二是将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对于应邀请检察机关列席的案件邀请列席审委会并发表意见,相关情况记入审委会笔录备查。

14.职务犯罪数罪并罚适用缓刑占比较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因犯数罪而被判处缓刑的4件案件进行评查,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2]17号)的规定,并形成案件评查报告二是刑事审判庭召开法官联席会,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协调。

15.履行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本院机要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明确本单位涉密岗位、涉密人员、涉密事项范围。二是修订并完善了机要和保密管理制度,健全了本单位定密管理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相关事项工作范围及流程。三是按照可替代推进建设意见制定分步实施计划,并对标对表,做好本单位保密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四是加强保密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保密宣传教育。招录1名专职机要保密员补足队伍短板。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司法服务群众认可度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见效,2023年办理的176件群众信访件均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把办案影响和风险研判作为办案前置程序,排查并有效防控涉信访风险50余件。二是加强诉调对接,向市人民调解中心委派案件1358件,调解成功651件,调解成功率47.93%,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案件568件,同比增长68.04%。三是坚持不懈破解“执行难”,2023年受理执行案件2875件,结案2839件,结案率98.75%,执行到位金额5.19亿元,办理网上执行事项委托案件272件,深入开展“春雷行动”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7次,查封房产、商铺、车辆等价值达3200余万元,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17.执行款物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巡察指出的案件中,承办人找到该车辆时,该车辆已放置将近四年,轮胎出现破损,为处理该涉案车辆,执行员请拖车将该车辆拖至维修厂进行检修,产生拖车费900元及维修保养费用合计 2672元,目前该车经评估后成功拍卖。已对案件执行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为了加强执行物品的管理,执行局严格遵照《赤壁市人民法院执行物品管理规定试行》加强执行款物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以及后续评估拍卖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三是在执行款专用账户的基础上为审判庭室设立了四个二级子账户,分别为行政庭涉案款,民商类案件调解款、赔偿款等涉案款,刑庭案件涉案款,人民法庭涉案款,将审判部门的涉案款与执行局的执行款区分开来。

18.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并提出了专门要求和方案,对未发放的执行款逐笔梳理出暂无法发放对应的原因,待原因消失后立即发放,主动联系申请人领取执行款。做到应发尽发,暂还不能发放的办理延期手续。同时对符合提存条件的执行款进行了提存。二是截止至2024年4月26日,已累计发放案款333笔,合计金额24420038.35元;已提存案款436笔,合计金额13548914.49元;下剩134笔案款待发或待提存。

19.执行程序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承办人作书面说明,巡察指出的案件,系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后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因裁判文书上网需要才制作裁定书上网,现执行局所有执行完毕案件均不再制作终结案件执行裁定书二是制定实施《赤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实施方案》,由执行第三团队负责对报结案件案卷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才能报结。对于执行完毕案件按要求统一制作结案通知书结案。

20.执行中司法作风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指出的案件终本问题,该案系系列案,承办人将另案已实地调查的笔录直接复印用于该案,因有该调查情况作为依据,故没有再次进行实地调查。已对该案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赤壁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终本案件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执行必须在财产调查完成后,执行案件立案三个月内提交实地调查表给调查专班,调查专班在接受任务后三日内完成实地调查,并由执行第三团队负责对报结案件案卷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才能报结。

21.公务接待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赤壁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二是规范公务接待要素审核,完善审批监管机制,对未携带公函、公函填写错误、要素不全的一律不予安排接待。三是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处理情况

22.公务出差违规饮酒。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公务出差违规饮酒的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处理情况。二是修订完善《赤壁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赤壁市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学习,加强财务报销要素式审核。

23.预决算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赤壁法院于2015年上划,为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省财政厅统一保障。目前预算编制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由于人员经费只包含中央政法编人员各项工资福利支出,而全省各级法院均存在案多人少现实情况,都聘请一定数量的审判辅助人员。省法院在预算编制培训中要求各级法院将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编入项目经费里的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中。该预算编制支出经省财政厅核,省人大批复。今后我院将严格遵守规定,细化预算项目,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

24.报账执行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无合同、无询价、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问题,已完善《赤壁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对发生费用及时督促报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对该项问题予以纠正,并对当时负责该事项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0年6月支付工会会费以银行付款单据作凭证,无“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问题,已与省总工会取得联系并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对该项问题予以纠正。三是未实施直接支付问题,相关人员已作出相应情况说明,并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审批管理,对该项问题予以纠正。

25.服务项目未履约先付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因省财政厅对省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有要求,为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标,我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分两期支付,但也确实未重视对服务内容履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价。组织综合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学习,完善本院合同管理办法,细化合同条款。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6.机关党委“空转”。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实施意见》《赤壁市人民法院党务公开制度》《赤壁市人民法院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常态化召开机关党委会议。要求各支部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到期届满的4个基层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机关党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进行培训,每半年对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7.党支部工作虚于应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对原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12次,团建活动19场次。

28.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党员入党资料不齐全问题,经核实,出现该问题的原因是工作人员提交给巡察组检查的支部资料有误,党员大会通过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时,表决人数已达到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已对负责该事项的人员作辞退处理。二是规范党员管理,开展党员档案清查,发现2名发展党员资料不全,已要求补正。三是每半年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

29.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负责核查接收党组织关系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党员档案清查,对缺少资料的要求限期补齐。三是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0.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实施《赤壁市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案件监管实施细则》。二是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及发回重审案件。18件破产案件分由副院长任文胜、万子琼及民庭庭长童仁义承办,其他院领导均已带头办理“四类案件”。

31.议事决策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并实施《中共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内容、会议记录要求,并组织党组班子学习议事规则。二是指派专人记录党组会议,会议记录交政治部主任检查。

32.严管严治的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廉洁自律和规矩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结合党风廉政宣教月等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在支部会议上通报2020年以来的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让党员干部知敬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从严调查处理问题线索,对受到行政处罚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33.清廉机关建设未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开展清廉机关、清廉法院建设活动。印发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提示。二是对近亲属、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开展清查,1名书记员的配偶在市法院代理案件,已对该书记员予以辞退处理。建立动态管理清单,2023年新增的2位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已纳入重点监督管理。三是对各部门廉政督察员进行培训,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所在部门涉及到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汇总至政治部开展核查。政治部与执行局共同对执行款未发放、执行信访问题多问题开展核查,目前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34.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2020年、2021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人次皆在党组会议上进行过通报,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但无会议记录或纪要。已在支部主题党日中对受到处分的人员重新进行通报并开展以案五说活动。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公正、廉洁观念入脑入心。党组书记、院长张道才为全院干警讲党课,各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讲廉政党课,筑牢思想防线。

35.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不科学、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2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制定《赤壁市人民法院诉讼案件分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法官助理办理案件任务予以明确,推进法官助理实质化办案。三是制定《2023年度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对青年法官助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作出具体细化,并实际运用到2023年度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中。四是2023年以来,我院对领导班子及中层主职同一职位任职满十年的7人进行交流,其中内部提拔到领导班子3人,免去领导职务4人,另有2人交流到赤壁市检察院任职。对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其他干部,除了2年内将退休的2名干部未调整外,其余干部通过职务任免、内部岗位调整等方式已实行轮岗交流。五是合理化进行党组分工调整,2023年4月我院领导班子交流到位后,结合实际重新进行党组分工,2024年5月根据工作需求,对党组分工进一步完善。六是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修改和完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重新制定《赤壁市人民法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并在2023年度考核中实际运行。2024年度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进行优化和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七是针对党员干部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我院对部分不完整档案进行清查,已完善18人档案。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36.教育整顿成果运用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整治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工作不深入问题,,此前本院只对正式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展清查,本院合同制工作人员亲属以其名义新增企业2家,故未主动报备。其名下企业共8家,已注销5家, 1家退出股东,剩余2家正在办理退出股份手续。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院上下开展清查。二是法院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在本院代理案件禁而未绝问题。发现书记员配偶在本院代理案件后,已对该书记员进行辞退处理。并对本院所有干部职工实行任职回避有关事项进行清查,建立动态管理清单,一旦发现属任职回避事项,立即进行督办。三是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欠力度问题。经过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常态化通报等方式,2023年以来,全院“有情况”填报率大幅增加全年全院共填报“有情况”记录信息307条。

37.巡察整改文字整改、虚假整改,整改无成效。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由执行局长带队的专班,分为两个小组对执行款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小组将未发放的执行款逐笔查询,根据交款人的信息一一找到对应的案号或被执行人,形成台账后交由整改小组逐笔进行落实,做到应发尽发,不能发放的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制定了执行款的管理规定,对执行案款的发放、延期、提存等作出了要求。在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时,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及电话号码,同时提供收款账户、开户行。全面启用了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解决了无法核对交款人对应的案件。与银行进行了沟通,每件案件立案时生成一个案件一个专用子账户,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时将该专用子账户同时推送。对每笔执行款实行周管理,每周一执行局例会将未发放的执行款逐笔与执行人员核对,并进行督办及时发放,对有法定理由需要延期的及时办理延期手续。院党组和执行局局长分别就执行款管理、发放和虚假整改问题作出书面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把整改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入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调查走访,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切实抓好“四类”干部的选育管用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入推进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持之以恒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等一系列管理机制,以机制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

(四)持续强化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把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落实为生动司法实践。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审级定位改革,健全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健全完善科学精准的业绩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15-5672969;地址:赤壁市纪委监委3号楼201中共赤壁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258940802@qq.com。

 

 

                               

 

 

中共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