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的通知

2014-03-18 15:18
来源: 院政治处

本院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廉洁自律的意见》和《中共成宁市委、成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院党组决定,在全院集中时间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训时间

2014年2月8日至2014年2月20日

二、整训内容

针对目前法院干警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现实行为和思想状况,院党组要求,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应重点检查和整改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不务实,争先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少数干警争优创先意识淡薄,进取精神不强。少数领导及中层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能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满足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懈怠懒惰、消极应付、执行不力现象,不能做到事争一流、敢为人先,不能沉下心、俯下身、用真功、出真绩。

(二)履职不尽责,担当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少数干警精神状态不够饱满,缺乏工作激情,思想涣散、精力分散、工作懒散,在位不在岗,在岗不谋事,怕承担责任,不能尽责、敬业;少数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未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事,抓好人。

(三)制度不执行,纪律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少数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作风松懈,组织纪律涣散,会风不端正,不按时到会,随意走动,抽烟、说话现象严重,不在规定的地点按要求接待当事人;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逛淘宝网甚至外出参与娱乐活动;不注重司法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不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事,庭审程序不到位,着装、仪表、语言不规范等;不能自觉维护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不遵守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

(四)效能不提升,服务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群众工作水平与工作需要、群众期盼尚有差距,开不好庭、写不好文书、接待不好当事人的现象仍然存在;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缺乏感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有发生;久拖未判、久判不执、文书制作水平不高;文书不能及时送达、卷宗不能及时归档,变相超审限现象较突出,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等。

(五)作风不过硬,实干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少数干警对负责的工作情况不明、底子不清,应付了事;作风漂浮、工作不细致;对待上级的指示、规定及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行动不迅速,贯彻不力,讲条件、打折扣。

(六)司法不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个别干警法纪观念淡薄,办案不公不廉,有“吃、拿、卡、要”问题,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吃请或收受礼金、礼物。

三、整训步骤

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时间为2月8日至2月11日。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动员大会,对干警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和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廉洁自律的意见》、《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通过学习教育,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自查互查阶段。时间为2月12日至2月13日,院党组和各支部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围绕活动内容中提出的着重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查摆表现,还要列出具体事例,把问题找全、找深、找透。重点要围绕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开展自查互查。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刻剖析,找出问题根源,提出预防对策。要“以案析理”,选择近年来执法办案中造成的错案、瑕疵案、上访案等典型案例,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

(三)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2月14日至2月18日。在深入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整理归类,坚持能改的立即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时改的原则,从解决产生问题的根源入手,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教育活动中发现的重点教育对象,要责令限期整改。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和队伍建设实际,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队伍管理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月19日至2月20日。本院将对教育活动进行验收,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责令整改到位,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工作任务不落实,走过场,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的主要内容。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制度建设、抓工作落实、抓规范提高,努力建立健全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和严密组织纪律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要求

本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干警全员参与,领导干部带头做出表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务求实效。通过这次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在干警中形成一种“为民务实清廉”的风气,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后附活动日程安排表)

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壁市委政法委

送:本院领导                                      

赤壁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印发

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日程安排表

时 间

活动内容

要求

2月8日

上午

召开动员会,部署活动安排和要求,学习相关文件

全院集中

2月8日

下午

学习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

以庭室为单位

2月9日

上午

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相关文件、学习习近平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及关文件精神

全院集中

2月9日

下午

学习讨论

以庭室为单位

2月10日

上午

党校老师讲课

全院集中

2月10日

下午

学习讨论

以庭室为单位

2月11日

上午

学习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

全院集中

2月11日

下午

学习讨论

以庭室为单位

2月12日

上午

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以支部为单位

2月13日

上午

庭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自查自纠

召开中层干部会

2月13日

下午

对照检查,找出自身问题,撰写自查报告

2月14日

上午

讨论大调解机制、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制度建设的意见

书面形势提交

2月17日

制定院相关管理规定,庭务管理制度

2月18日

干警撰写整改方案,修改制度

2月20日

上午

召开作风整训总结会

全院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