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二)赤壁法院本级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赤壁市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赤壁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赤壁市人民法院现设置9个内设机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查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另外,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机关党委、工会等机构。下辖9个人民法庭:赤马港法庭、官塘法庭、赤壁法庭、赵李桥法庭、神山法庭、莼川法庭、陆水湖法庭、车埠法庭、新店法庭。
二、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赤壁法院收入支出总决算3051.3万元,比2019年减少513.38万元,减少14.4%。其中:
1.收入总计3051.3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67.67万元,比2019年减少76.21万元,减少2.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响应省财政过“紧日子”政策,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2019年有上年度结转结余,2020年度无年初结转结余。
(2)其他收入183.62万元,比2019年减少395.79万元,减少6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紧张,受2020新冠疫情影响,各项工作搁置,原计划收入未履行到位。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3051.3万元,具体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3051.3万元,比2019年减少371.08万元,减少10.8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财政拨款支出大幅度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05.98万元,占比9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2万元,占比4.76%。
(2)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赤壁法院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2867.67万元,比2019年减少76.21万元,减少2.6%。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67.6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67.67万元,比2019年减少76.21万元,减少2.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省财政预算控制数低于2019年度;二是2019年度发放的2017年绩效为全年补发,2020年度发放的2018年度绩效为奖励性绩效60%。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67.67万元,具体包括:
(1)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67.67万元,比2019年减少76.21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响应省财政过“紧日子”政策,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5.38万元,下降0.17%。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22.35万元,占比94.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2万元,占比5.06%。
(2)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赤壁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2.99万元,比2019年增加165万元,增加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政策性调资、奖励性工资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0.72万元,上升3.9%,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一次性发放奖励性绩效,其中:
1.人员经费2106.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7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5.84万元。
2.公用经费306.2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80.22万元,资本性支出25.99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赤壁法院三公经费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公务接待费。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89.4万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0.44万元,增幅29.64%;与2020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6万元,降幅0.67%。其中:
(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25.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03%,为少量未使用完资金;2019年未安排公车购置。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4.89万。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11万,下降幅度0.2%;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7万,下降幅度1.9%。与年初预算和决算数相比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8.5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8万元,下降幅度5.33%;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4.48万元,下降幅度34.46%。与年初预算和决算数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省财政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全年公务接待批次90次,接待人次977人。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赤壁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4万元,其中:办公费53.93万元、印刷费3.8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31.71万元、邮电费52.07万元、物业管理费35.6万元、差旅费48.45万元、维修(护)费38.63万元、公务招待费8.52万元、劳务费258.38万元、委托业务费36.22万元、工会经费30万元、福利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5.99万元。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赤壁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2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9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赤壁法院资产系统账面共有车辆20辆。包括: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赤壁法院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除不可预见费项目外共涉及二级项目3个,资金40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项目实施规范有序,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的预算编制基本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产出及效益成果显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可预见费项目除外)。
1.2020年度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7.78万元,执行数为377.69万元,执行率99.9%。主要产出和效益:各类案件正常审限期内结案率94.86%,案件发回重审率1.2%,裁判文书上网率95.65%,网络信访回复率90%,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指标相关性、代表性、可衡量性有待提高,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目标值设置准确性有待提高的问题。完全由财务部门主导绩效管理工作阶段,业务部门参与度低,由此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与培训力度,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形成联动效应,以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体现出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考核和鞭策作用。
2.2020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审判信息公开率100%;信息系统数据适时更新率100%;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及时率100%;法院信息共享率9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信息化基础建设较为薄弱,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投入力度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前期规划,科学合理测评当年所需预算资金规模,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匹配性。切实抓好预算执行。
3.2020年度法院系统房屋维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工项目验收质量合格率100%,专款专用率达100%,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展缓慢,第三第四季度才开始动工。
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资金的统筹规划和时间进度安排,细化工程进度计划,明确各项计划项目节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程度发挥项目效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管理;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库,系统规范和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结果,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调整的重要依据,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分配,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篇幅较长,作为附件附后。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20年度赤壁法院决算公开表见附件,赤壁法院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2020年决算公开表中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公开表数据单位均为万元,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分项之间存在细微的差额。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补助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案件审判: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其他法院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