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19年8月,经检察机关现场勘验发现咸宁市生态资源局赤壁市分局未履行环保职责,导致陈某、周某制毒案中危险化学品没有得到处置,长期露天存放,无人看管,部分容器包装已老化,大部分桶装危废化学物品已经泄露,地面土壤成灰黑色,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造成极大环境污染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与证据关,准确把控庭审节奏,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人均出示了相关证据,双方针对被告是否及时、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每一场庭审直播都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今天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选择今天开庭并直播庭审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构建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让美丽中国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赤壁市人民法院行政庭长万子琼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