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壁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两未成年被告人多次参与违法事件,其监护人未进行认真教育,放任其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监护人忙于生计也没有及时纠正其不劳而获思想,对其身心健康缺乏关心与管教,被告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6月25日,赤壁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该案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赤壁法院首份涉刑事《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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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赤壁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发现,被告人小明(化名)和小天(化名)刚满十六周岁,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沾染不良生活习气,曾多次参与盗窃等违法事件。而在此案中,小明和小天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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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小明和小天走上犯罪道路,探究根源,在于其父母疏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陪伴、教育及监管,忽视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导致未成年被告人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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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犯罪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从今以后你们能切实承担家长责任,好好教育引导孩子走上正路。”6月25日,承办法官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令》交到了未成年被告人小明和小天的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严格遵守,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承办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未成年被告人小明和小天的父母进行指导,向他们强调了家庭教育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以及应承担的监护职责,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生活需求,并就被告人以后如何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力更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监护人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现在真是后悔莫及,以后一定好好教育孩子!”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看着承诺书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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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赤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将融爱于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理念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下一步,赤壁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司法力量推动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法治温度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健康成长。并加强与妇联、团委、学校等单位协作配合,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回访帮教、法治宣传等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