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国徽高悬。这里是定分止争的庄严场所,而非肆意宣泄情绪的角斗场。近日,赤壁法院发生一起辱骂法官、损害法官财产的事件,法院严肃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9月初,赤壁法院官塘人民法庭内发生令人震惊一幕:案件当事人罗某在询问本人案件时情绪失控,未能选择依法理性沟通,而是将矛头直指承办法官,不仅在法庭办公场所对承办法官破口大骂,更在法官制止其辱骂行为时将法官工作手机狠狠摔在地上。
这一刻,宣泄的是情绪,侮辱的是司法人员;这一摔,摔碎的是屏幕,践踏的是法律尊严!该行为,是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公然侮辱,是对国家司法权威的赤裸挑衅,必须依法严惩。
事发后,赤壁法院立即启动处置程序,介入调查,稳定局面。赤壁法院态度明确而坚决:法官的权益不容侵犯,法庭的秩序不容扰乱,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在法院严正警告和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在办案人员的严肃批评和教育下,罗某终于清醒,深刻认识到:那些骂声,伤害的不只是法官个人,更是司法职业的神圣;那一摔,摔碎的不只是手机屏幕,更是对法律的敬畏。
罗某意识到错误后,主动提交了一份言辞恳切的书面致歉声明。在信中,她深刻剖析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达了最诚挚的悔恨。她在相关人员见证下,向被她辱骂和侵害的法官深深鞠躬,当面致歉:“法官,对不起!是我一时冲动,犯了糊涂,请您原谅我……”
法律不容亵渎,但给予知错能改者机会。鉴于罗某认错态度极为诚恳,主动提出赔偿给被侵害法官造成的财产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并已获得被侵害法官的谅解,赤壁法院本着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其作出了从轻处理。
此事件虽已平息,但其警示意义深远。它像一面镜子,照见了冲动与理性的距离,也丈量着公民行为与法律边界的尺度。
人民法院永远是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坚强后盾。任何试图通过侮辱、威胁、暴力等方式挑战司法权威、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绝无例外!
每一位公民在参与诉讼时,都应秉持对法律的信仰,保持理性的态度 ,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唯有共同守护,才能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公平正义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