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华、刘冬清、刘亚洲等人涉黑案完成一审庭审

2020-08-23 16:04
来源: 赤壁市人民法院

刘亚华、刘冬清、刘亚洲等2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罪一案一审庭审历时5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8月22日晚上,完成全部庭审活动。

当天进行的法庭辩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作了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公诉人指出,起诉书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刘亚华、刘冬清、刘亚洲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起诉书指控的其他罪名。该犯罪组织符合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建议合议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各被告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各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是否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

辩论结束后,刘亚华、刘冬清、刘亚洲等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付国荣、潘荣峥、郑三华等十余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刘亚华、刘冬清、刘亚洲等人涉黑案是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又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赤壁法院受理该案后,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阳光司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庭前三次召开庭前会议,将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前,提高了庭审效率,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凸显庭审实质化,依法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彰显了法治和正义的力量。